对于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地区公民)申请护照的情况下,方法如下:
望京市居民:向望京市公安部或出入境管理局线上/线下申请护照。最快约1个工作日。
和平市居民:向和平市公安部线下提出护照申请并给予合理原因。最快约5个工作日。
穗港市居民:向望京市公安部线上提出护照申请。最快约7个工作日。
位于外国、特区和特殊地区的大陆地区公民:向最近的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团、实际外交机构或授权机构提出护照申请。取得护照之时间不确定。
收费标准
11,000 KPW
90 CNY
12 USD
或任何等值于100 HKD的其他国际货币
对于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公民申请往来特区通行证的情况下,方法如下:
望京市居民: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往来特区通行证及有效签注。最快约1个工作日。
和平市居民:向和平市公安部提出往来特区通行证及有效签注申请并给予合理原因。最快约3个工作日。
穗港市居民:(目前仍不支持申请往来特区通行证)
位于外国和特殊地区的大陆地区公民:向最近的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团、实际外交机构或授权机构提出往来特区通行证申请。取得通行证之时间不确定。
收费标准
11,000 KPW
90 CNY
12 USD
或任何等值于100 HKD的其他国际货币
对于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公民申请前往特区通行证的情况下,方法如下:
望京市居民:向望京市公安部提出前往特区通行证申请并给予合理原因,取得前往特区通行证后前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有效签注。最快约1个月。
和平市居民:向望京市公安部提出往来特区通行证申请并给予合理原因,取得前往特区通行证后前往和平市公安局申请有效签注。最快约2个月。
穗港市居民:(目前仍不支持申请前往特区通行证)
位于外国和特殊地区的大陆地区公民:除非申请者位于京龙人民共和国,否则一律不允许在外国或特殊地区申请前往特区通行证。位于京龙人民共和国的大陆地区公民可以向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驻京龙人民共和国使领馆提出前往特区通行证及有效签注申请。取得通行证之时间不确定。
(重要提醒:依照《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法》规定,申请前往特区通行证之大陆地区公民在获得申请成功通知后,须注销大陆地区常住户口、上交大陆地区身份证及大陆地区护照给大陆地区公安局后方可取得前往特区通行证。)
收费标准
32,000 KPW
250 CNY
35 USD
或任何等值于280 HKD的其他国际货币
对于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望京市新城区作为户籍所在地或持有以望京市新城区作为居住地址的望京市居住证的“新城居民地铁前往京龙旅游项目通行证”申请人(以下简称:新城地铁项目通行证申请人)申请新城居民地铁前往京龙旅游通行证的情况下,方法如下:
向望京市公安部申请前往京龙旅游许可证明(仅支持由望京市新城区公安局受理的在线申请许可),或;
向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前往京龙旅游许可证明(仅支持由位于望京市政府大厦的出入境管理局望京市首府分局受理的线上及线下申请许可。)
取得许可证明后,从「新城」地下铁路站前往「京龙」地下铁路站,并在「京龙」地下铁路站的京龙人民共和国边检部门出示护照及许可证明后方可入境京龙。
(重要提醒:依照京龙人民共和国移民署规定,新城地铁项目通行证申请人仅允许从新城地下铁路站抵达京龙地下铁路站,并在京龙方面完成一地两检手续、亦或者在第一口岸完成一地两检手续。其他口岸由于均没有中华北韩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边检部门驻扎,因此皆不允许新城地铁项目通行证申请人从其他口岸进入京龙人民共和国。)
收费标准
新城区户籍:免费
以新城区作为居住地址的望京市居住证持有人:
6,000 KPW
50 CNY
6 USD
或任何等值于50 HKD的其他国际货币